<通知>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臨時校務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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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臨時校務會議於101年1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9時~12時在行政大樓九樓國際會議廳舉行。 ※ 依本校「校務會議」規則第二、三條規定:校長、副校長、行政單位一級主管、各學院院長及附設進修學院校務主任,如因故不能出席時得由職務代理人代表出席行使職權。教師代表、教師會代表、軍訓教官代表、助教及職員代表、工友代表、學生代表,開會時應親自出席不得代理。 ※行政單位一級主管、各學院院長及附設進修學院校務主任,如因故不能出席時請填寫校務暨行政會議請假單,於1月5日前擲回秘書室,謝謝。 秘書室聯絡人:何翊寧(聯絡電話 02-2771-2171 ext.1009) |
